一、依「特殊教育法」及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
法」辦理。
(一)報名
1、一律採網路報名,請學生及家長於111年10月11日(星
期二)凌晨12:00起至10月17日(星期一)中午12時
止,至「臺北市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安置
系統」(https://www.gtide.tp.edu.tw)完成線上報
名資料填寫。
2、經確認無誤後,自行下載列印報名表、觀察推薦表及相關報名表件,由家長或監護人檢核簽章後,於111年
10月11日(星期二)至10月17日(星期一)上班日之
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,繳交至班級導師或就讀學校
特教組/特輔組/融教組,始完成報名程序。
3、家長倘有相關硬體需求或操作疑義,得逕洽所屬學校
特教組/特輔組/融教組協助。
二、通過11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鑑定之學生,其
安置輔導方式如下:
(一)三年級
1、就讀設有資優班學校者,一律安置該校分散式資優資
源班。
2、就讀未設資優班學校者,得就「分散式資優資源
班」、「特殊教育方案」(校本資優方案或區域衛星
資優方案)擇一辦理。
(二)五年級:一律安置受理轉介鑑定學校之分散式資優資源
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