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 重申轉知各校應開放學生得依個人對天氣冷、熱之感受在 校服內及外均可加穿保暖衣物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0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
第1110142062A號函辦理。
二、邇來寒氣漸至,惟民意反映,仍有學校限制禦寒衣物穿搭
時機及款式,或未依規定落實執行。
三、請各校確實運用會議時間、通訊軟體之群組等多元管道對
全校教職員進行服裝儀容規範之宣導,避免發生上揭情
事。
四、另學生服裝儀容規定攸關學生權益,請學校於校內廣為宣
導,並公告於學校網站明顯區,俾利學生及家長查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