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校相關防疫措施,及本學期活動相關規定說明

()教育局之防疫指引說明。

 1.開學後入校人員防疫規定

1-1學校教職員工: 應接受COVID-19疫苗3劑,尚未完成第三劑接種者,應儘速接種第3劑,並提供自費2日內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PCR檢驗陰性證明,後續每週需自費提供快篩陰性證明。

1-2新進入校人員: 於首次服務前倘未完整接種3劑疫苗,應提供自費2日內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PCR檢驗陰性證明,後續每週自費提供快篩陰性證明。

1-3校外人士(含家長、訪客及洽公人員):入校前量測體溫,並應接種COVID-19疫苗3劑,若無則須出示2日內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 PCR 陰性證明。

 2.教職員生校內活動防疫措施

2-1使用午餐原則:用餐時使用隔板或維持1.5公尺距離不交談。

2-2其他活動原則: 除用餐、飲水、拍照、運動及音樂課之歌唱或吹奏樂器類課程等活動外,應全程佩戴口罩並維持社交距離。

3.教學活動及集會防疫規定

3-1游泳課程恢復實施,需落實體溫量測。

3-2室內外運動時可免戴口罩,於課程期間無運動行為或運動結束後,應立即配戴口罩。

3-3辦理校慶(含園遊會及運動會)之防疫規劃,將邀及教師、家長代表等召開防疫小組會議研議,並依據指揮中心所公告公眾集會指引辦理,遵守相關防疫措施。

3-4園遊會可販售食品,但必須攜帶回教室食用,不得於攤位周邊食用或邊走邊吃。

3-5畢業旅行、校外教學及其他跨校活動,學生須完成2 劑疫苗接種,若無則需提供2日內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 PCR 檢驗陰性證明。

 ()開學前後防疫作為說明

1.8/28(日)已安排清潔公司入校針對全校公共空間進行清消。

2.開學後,每日進行內、外的清潔消毒。

3.持續定期盤點防疫物資並隨時補充。

4.基於最新教育指引之要求,畢業旅行、校外教學及跨校競賽等活動,學生需符合相關規定,請家長上傳完成兩劑疫苗之小黃卡,以利學校建檔,做為後續學生參與相關活動之依據。

5.自9/12起,取消一人確診全班暫停實體課程三天之規定。9/12起,  如有學生確診,學校發放全班師生一人一劑快篩劑,快篩陰者隔日可正常上課,如有不舒服請即刻就醫。

()本校相關活動之調整

1.學校日:辦理方式將交付行政會報討論,兼顧防疫與實際的需求辦 理。

2.餐後潔牙: 採用督導式潔牙方式辦理